有帮助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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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27:14-26 14 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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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考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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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今天的信息,请分享: 1.从神、人、我三方面分享心得。(神的属性/作为/旨意/应许/警告;人的属性/作为/榜样/教训;自己的内省/见证/成长目标等) A. 经文中的十二条律法,针对的都是”暗中”所行的事。回顾自己的生活,是否有某些只有自己知道的习惯或念头,是我们不会表露的?这段经文如何帮助我们审视自己真实的生命状态? B. 以色列百姓在公开的仪式中齐声回应”阿们”,这是一种集体的信仰宣告与立约承诺。在我们的信仰生活中,公开的认信与彼此的信仰守望有怎样的意义?你认为这种公开的宣告,在今天的教会生活中又怎样的帮助? |
注:

灵修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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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经文可以看作是一场公开的宣誓,有点像婚礼仪式上牧师询问新人誓词的场景。不过今天这个仪式有些特别——宣誓的只有一方,因为神不需要宣誓,神早已对以色列人有过应许,而且是永不改变的应许。 仪式的进行方式是:利未人向以色列人宣告神的律法,每宣告一条,以色列会众就一起回应,齐喊”阿们”。阿们的意思就是”是的”,表示认可与同意。一共宣告了十二条,每一条涉及的内容虽各有不同,却有一个共同点——都是不太容易被人发现的事。 第一条是关于偶像的,特别强调的不是公开制造或敬拜偶像,而是在暗中偷偷摸摸地进行,只有自己知道。这样的人当受咒诅,百姓都答应说,阿们。第二条是关于轻慢父母的,凡对父母不够尊重甚至恶待父母的,必受咒诅。第三条是关于挪移邻舍地界的,就是趁没人看见,偷偷把地界移动,实质上是贪恋别人的产业。第四条是使瞎子走岔路,明知对方看不见,还故意引导人走错路,是道德败坏的行为。 接下来是欺负弱小的,包括寄居的、孤儿和寡妇。这些内容在之前的经文中也出现过,但以往都是神透过摩西来吩咐以色列人;而今天的经文不同,这里一面是利未人的宣告,另一面是百姓的公开回应,是一种集体的信仰宣告。 经文随后提到与乱伦有关的行为,包括与继母、与动物、与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姐妹,以及与岳母之间的不正当关系。这些都超出了神所规定的两性关系的范围,属于不圣洁的行为,是神所咒诅的。此外还提到暗中杀人、受贿赂杀害无辜,这些都是私底下见不得人的勾当。 尽管人看不见、不知道,但神都知道,没有任何事能逃过神的眼睛,神在暗中鉴察每一个人。最后有一个总结: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,必受咒诅。百姓都说,阿们。 读这段经文的时候,需要发挥一点想象力。当时的场景一定十分壮观——台上的祭司齐声诵读律法,那时没有电子设备,没有音响,全凭人多声众;台下是数以百万计的以色列百姓,祭司每读一条,百姓就一起高喊阿们。 我们或许会觉得这些律法离自己有些遥远,好像都是十恶不赦或令人不齿的行为。但其实这些律法就像一面镜子,照出人性虚伪的一面。神为什么要求以色列人一起大声宣告这些律法?因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,我们都很擅长伪装——不管做什么事,只要没被人发现就好。人在没有人注视的时候,最放松的时候,往往最能显露出自己真实的本性。 这十二条律法的公开宣告,正是要让人看见自己的这种本性。神要让人知道,即便是别人不知道的事,神都知道,没有什么能瞒过上帝的眼睛。神要所有以色列人发誓、宣告、同意——与神所立的约定,不仅仅是在人看得见的时候敬畏神,在人看不见的时候,同样要敬畏神。 如果一个人四下无人时偷偷做了坏事——没有人指正他,偷偷拿了别人的东西,偷偷移了地界而邻居毫无察觉,偷偷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而无人知晓——但神说:我看见了,而且必受咒诅。 我们不得不承认,有时候若认真反思自己,就会发现内心有一个阴暗的角落,以为只要别人看不到就行,有时甚至想着能瞒过上帝,就像穿上哈利·波特那件隐身斗篷,可以为所欲为。但在全知全能的神面前,这些不过是小儿科,就像小孩子在父母面前撒谎,滑稽可笑,一眼便被看穿。 神要的是我们的心,神看重的是我们的内在。不管是在人前还是人后,哪怕是在最隐秘的角落里,愿我们仍然敬畏那位鉴察人心的上帝。阿们! 音频/内容:李荣海 编辑:芸笑、小勺、微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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